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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遇到宠物伤人后该如何维权呢?
作者:熊高杰 律师  时间:2019年07月17日
狗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,不论是在家庭群居还是单身人士的生活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,在陪伴人类成长,与人类和谐共处这一方面,狗可以说是最能被人所接受的宠物之一。然后,再温顺的宠物也有自己的利爪,对主人撒娇卖萌不代表对陌生人能放下作为动物的凶残天性,近来,宠物狗伤人事件频发,男女老少均有,造成的后果也非常严重。
许多人出门放风时不愿为宠物狗戴上牵引绳和安全口罩,称其束缚了动物天性,在公共场所任由动物冲撞,认为没有咬人就不算出事,显然,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,下面小编结合案例为大家讲解。
曹先生在自家小区门口牵绳遛狗,恰好与带着两条拉布拉多犬的林先生相遇,其中一条狗没有拴狗绳,见到曹先生就冲上来,并撞倒了他,其家属赶到事发地点后报警,随后警察开具了验伤通知书。经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,随后进行了手术治疗。事后曹先生诉至法院要求林先生赔偿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、残疾赔偿金、营养费、护理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,在本案中,法院支持了曹先生的诉讼请求。法院认为,违反管理规定,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本案中,林某在小区遛狗时未将拉布拉多犬拴住,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,导致原告被犬扑倒而受伤。退一步讲,即使拉布拉多犬未直接将原告扑到,面对一条扑来的中型犬,作为一名普通人很自然本能地会后退闪躲,也有跌倒受伤的可能性。此种情况下,作为犬的管理人,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从该案中可以看出,作为动物饲养人,应当对动物的行为进行良好约束,动物的威胁、冲撞等动作间接造成他人受伤的,饲养人同样需要承担侵权责任。
那么饲养动物伤人责任如何认定呢?《侵权责任法》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,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。
1.首先,须为饲养的动物。饲养的动物是相对于野生动物而言的,指被人所占有、控制并喂养的动物。
2.必须是饲养动物独自造成的损害,即是基于本能的反应,而不是人为驱使的
3.必须给他人的财产、人身造成了损害,可以是直接加害于他人,也包括动物的动作间接致人损害。
受害人的重大过失包括对宠物进行逗弄、挑衅等,需要动物饲养人进行举证,因此,在面对陌生宠物时,大家也不要随意去逗弄,以免造成伤害,自吞苦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