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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律师成功代理吴某诉贵州凯里市某人民医院获赔20余万
作者:熊高杰 律师  时间:2018年12月27日
一、案情简介:
201354日凌晨4点左右,患者母亲因羊水破裂,入住凯里市人民医院,因医院没有及时做剖腹产手术,患者母亲羊水流尽,导致患者出现重度窒息、呼吸衰竭症状。2013671730分左右,患者紧急转入贵州省医院进行治疗,住院两天,诊断为:婴儿肝炎综合征、肺炎、脑出血、缺血缺氧性脑病,但是贵州省医院抢救不及时,延误治疗,错过最佳治疗时机。后于20131027病情进一步加重入住武汉某眼科医院,住院4天,并于20131028日行双眼PHACO+前段波切+后囊撕开术手术,但由于武汉某眼科医院治疗不当,手术失败导致白内障症状,无任何好转,留下后遗症,至今未愈。
二、律师办案思路:
    本案熊高杰律师接受患者的母亲贵州凯里人孙女士的委托,为其依法维权。经过分析,我们发现三家医院中其实凯里市某医院的过错程度、责任程度应该是最大的,应该承担主要责任,其他两家医院的医疗过错责任相对较轻,但是却被凯里市的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时,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,凯里市某医院竟然没有责任,显属不公。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,为了避免凯里、贵州医院在当地的地方保护主义和不良关系的影响,也为了找一个权威、中立、客观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,我们建议委托人将三家医院都列为被告到武汉法院进行起诉,就可以充分保障和实现以上目的,委托人也欣然接受。
三、办案经过及结果
    由于参与医院较多,涉及的医学学科太多,专家很难请,鉴定较为复杂疑难,经过与鉴定所的多次沟通与听证会,花了近一年半的时间终于把鉴定完成了,结果也基本印证了我们之前的判断,凯里市某医院承担主要责任40%到60%的责任,武汉某眼科医院承担次要责任20%到40%(不过与伤残没有关系)。最终经过辩论与审理,法院也顺利的支持了我方的主要诉求,判决两家医院合计承担20余万元的赔偿,终于取得了比较好的预期效果。